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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圣火金罡(第3页)

谭央叹息,出门开着车回家,在路上路过一家花店,她停下车进去买了一束捧花。

夜来香。

她买它没什么含义,就是单纯的觉得待会回家怀里空空的,想抱个什么在怀里。

她将花束放在副驾驶上回了小区。

顾澜之给自己泡了杯咖啡,近日有些疲倦,喝完之后他坐在了钢琴前弹着曲子。

是肖邦的夜曲。

顾澜之是世界上杰出的钢琴家之一,是钢琴界的顶端人物,界内的各个奖项他拿了个大满贯,他还开创了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他的荣耀与事迹未来都会被记在史册。

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是个骄傲的人,是时笙曾经值得喜欢的男人;是值得郁落落追了一辈子的男人;可他却不是他太太眼中的极品,这个事让他的心底略微感到郁闷。

在飞机上他想起这个事觉得自己有些稚嫩,怎么突然之间跟小孩吃起醋来了!

他想不通,随即又觉得好笑。

谭央啊,真是他的劫。

他是个薄凉的人,众人都说他是个薄凉的人,他的母亲这样说,郁落落也这样说,就连他没怎么打交道的顾霆琛也是如此说,他身边的助理同事以及朋友们都这样说,他们还说在这个世上没有能入顾澜之眼的人。

可他们是他们,他们并不是顾澜之。

顾澜之是有心的,正因为有心才给了时笙片刻的温暖,正因为有心所以才在时笙绝望无依一次又一次拒绝他的时候他都守在她的身侧,他想要给这个小姑娘一份温暖。

他想告诉她,最终的她无论遇到了什么,最后的最后只要她转身就还有自己。

那时的他只是单纯的想给她一份温暖。

或许是因为她那九年的执念。

或许是她曾经亲口让他弹了那首曲子——《风居住的街道》本身就是悲曲。

真正能理解的人少之又少。

恰恰她是能理解的。

所以他记得了她。

甚至这么多年都没忘记。

但喜欢仅仅是喜欢,顾澜之对她的态度也仅仅是有心,所以当后面她遇上了别人时他能够退的干净利索,其实那时的顾澜之还以为……他以为自己这辈子是不会结婚的。

因为他认为不会遇见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人,可是最后的最后却遇见了一个小孩。

他和她的遇见……

他们初识在舞台上,她来的匆匆,去的匆匆,她唱了一首很青春的歌——起风了。

那一刻他感觉到了清风拂面。

那晚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脸上,当时他未曾想过,这个小孩就是他的一辈子。